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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开展《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

新《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于4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省统计局安排4月份为“宣传月”。为使《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月”活动达到预期效果,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统计局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市统计局制定了严密的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沟通配合,形成合力,保证了《条例》宣传工作的顺利实施。首先是开展了不同层次的宣讲。从局中心组,到基层联网直报单位,针对不同统计对象,采取重点宣传,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理念深入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其次是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在《平顶山日报》全文刊登新《条例》,在新《条例》正式实施之日在《平顶山日报》以整版篇幅报道统计工作,将宣传活动推向高潮,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反响热烈。

各县(市、区)按照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条例》宣传活动。一是在当地政府门口及主要街道悬挂了多幅宣传标语;二是各镇、办、企业也在单位门口悬挂了《条例》宣传条幅,社区和村委会设置《条例》宣传栏等;三是为进一步提高宣传效果和扩大宣传覆盖范围,各地向“四上企业”统计用户发放了《统计条例》宣传资料;四是各地在集中宣传日当天设立了咨询台、宣传展板,向过往人们发放《统计条例》读本、宣传彩页、宣传手提袋等物品,并就大家关心的统计问题进行详细讲解,提供《统计条例》咨询服务。

通过广泛深入宣传新《条例》,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大众的统计法律意识,对搞好依法统计、科学统计、阳光统计和扩大依法统计影响力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