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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会召开

近日,市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会,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和市纪委常委会相关会议精神,对我市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纠治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惩治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战略举措落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聚焦工作重点,市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重点放到保障促进乡村振兴上来,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加强统筹谋划,下沉监督力量,强化基层监督促进乡村治理,持续督促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要提升工作标准,在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上下功夫,深入基层、沉到一线,把握不同阶段、不同地区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突出表现,精准施策、靶向施治,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要强化工作举措,市纪委监委每月对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对推进不力、责任空转、推诿扯皮、消极怠工的,要约谈主要负责人。

会议要求,要加强贯通协同,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机制优势,把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作为一项具体的政治监督任务,纳入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重点,运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片区协作、专项巡察等有效方式,持续提升监督质效。要加强沟通协作,市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加强与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动整治,充分凝聚专项整治强大合力。要加强上下联动,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要扛稳监督责任,把推进乡村振兴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和“一把手”工程,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督促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把乡村振兴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市纪委监委要加强对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整合监督力量、加强市县联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实现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