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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国法大于亲情
——湖南省机械工业局原局长、党组书记林国悌忏悔录

我叫林国悌,63岁,原任湖南省机械工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因犯受贿罪于1999年被一审、二审判处死刑,2003年经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本人认罪态度较好,且主动退回全部赃款,改判为死缓,现在监狱服刑改造。

往事不堪回首。我在即将退休时,沦为阶下囚。惨痛的教训促我不断思索:我为什么会堕落到这一步?

放松政治学习,以权谋私,是我走向腐败的根本原因。上世纪90年代初,“经商热”使一些人先富起来。当时,我对政治学习不感兴趣,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拜金主义思想影响下,我觉得自己为党工作了几十年,眼见儿女已经长大,家庭还不够富裕,心理失去了平衡。特别是看到有的领导干部经商富了,更是眼热心动,以至在金钱的诱惑下,步入腐败的泥淖。更

1992年,机关干部黄某想经商,经我周旋,他担任了某公司总经理后,给我送来8万元钱,我收下了。与我相识的港商徐某多次请我“关照”,我促使儿子的公司与徐某建立业务联系,徐某向我行贿300多万元。我还通过帮助他人承揽业务、调动工作等收受贿赂。截至1998年,我共受贿487万元。

侥幸心理,是我疯狂敛财、不计后果的“催化剂”。过去,我也曾拒绝过别人的贿赂,第一次收受别人贿赂时思想上也有过“收”还是“不收”的矛盾冲突。但随着受贿次数的增多,侥幸心理则成为主导思想,结果是胆子越来越大,受贿索贿,肆元忌惮。陈毅同志曾说:“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众目睽睽难逃脱。”这是一条屡试不爽的规律,我也绝不会例外。

错位的亲情观,是我把家人推向深渊的“导火索”。我有80多岁的老母亲,有相濡以沫几十年的老伴,有一双儿女,家庭是幸福的。然而,由于我十分看重亲情,以至无视党纪国法,为了家人而敛财。我儿子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收入不高,条件也比较艰苦。我心里总不是滋味,觉得如果不为儿女铺设一条“辉煌之路”,愧对儿女。这时,卢某找我帮忙,希望承揽“机电城”房屋开发部分项目,并许诺事后感谢。我提出儿子刚参加工作,希望他支持。后来他送给我45万元钱,我将这笔不义之财交给妻子收管,结果也使其受到犯罪牵连。我把对亲人的爱用金钱来包装.而不管这钱是否干净。在疯狂敛财的同时,有意无意向他们灌输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使他们对我的贪婪行为趋于认同,最终使他们和我一同跌进了罪恶的深渊。我亲手毁掉了我热爱的家庭,害了自己的亲人。

我的罪行败露后,我和妻子、儿子都被捕入狱,家庭分崩离析。老母亲终日老泪纵横。妻子入狱没几天就苍老了很多。最让我痛心的是儿子,他新婚燕尔却被判处无期徒刑,儿媳不堪承受巨大打击而含泪离去。我自一审判处死刑后,每天都承受着生与死的煎熬,真是生不如死。有一次,女儿来看守所看我,说她的生活费要靠亲戚救济,学费还没有着落,我搂着女儿泣不成声。我作为父亲,心如刀割,追悔莫及。

我因大肆捞钱而身陷囹圈,经过痛苦的思索,我认识到,作为领导干部,坚持淡泊名利,知足常乐,能使一家团圆,无忧无虑。古人说:“齐家治国平天下。”“齐家”就是要做到家庭和、家政廉、家风正、家财明。家庭虽然是私人领域,但同样要用法律和道德来规范。儿女虽是父母所养,但也是社会成员,真正爱子女就应当教育他们自强自立,一味宠爱娇纵,只会害了他们。而作为家长的领导干部,手中权力一旦与私利挂钩,贪赃枉法,只能走进死胡同。领导干部不管公务如何繁忙,切忌放松政治学习。不管社会发展如何变化,切忌放松自律,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严守法纪。只有这样,才不会迷失方向。

我的人生悲剧再次警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与家人的亲情再深,也绝不能突破法律与道德的约束应当顾及与家人的亲情,但绝不能以权谋私,触犯党纪国法。

背景资料:

林国悌,63岁。原任湖南省机械工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因犯受贿罪于1999被一审、二审判处死刑.2003年经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本人认罪态度较好,且主动退回全部赃款,改判为死缓,现在监狱服刑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