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机关党建网!今天是:

无障碍阅读 | 网站支持IPv6协议
石龙区直机关实行党建目标责任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石龙区直机关工委与区直机关6个党总支、68个党支部签订了2015年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推行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

一是科学设置目标。围绕全区党建工作重点,依据各党组织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目标责任书涵盖了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建设,以及活动信息、信访稳定和服务中心工作等七个方面内容,将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做到了常规有部署,有落实,重点工作有目标,有责任。

二是层层落实责任。区直工委与区委组织部签订了党建目标责任书,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与工委书记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党支部与党小组、党小组与党员个人分别签订了党员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区直工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区机关党组织实行责任目标考核的通知”,建立了年初部署,半年督查,年底考核并表彰奖励的工作机制。要求各党总支(党支部)以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抓手,明确具体工作责任人和完成标准,年终先采取自评、互评的方式,逐条对照目标要求和考核标准,按照优、良、一般、差几个等次进行评比;区直工委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照《目标责任书》,对各党总支(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进行统一考核。

党建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充分增强了各党总支(支部)落实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使各级领导及党务干部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搞清楚“党建工作抓什么,怎么抓,抓到什么程度”,解决抓党建和促发展“两张皮”问题,有效地推动了石龙区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