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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创新“党建+文明创建”模式 推进主题党日活动走深走实

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党建+文明创建”载体模式,强化党建引领,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融入主题党日活动,推进机关党建与文明创建互融共促,深度融合。市院18个党支部组建4个党建协作组,分别开展“红色传人”“学雷锋我行动”等文明实践主题党日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学雷锋我行动”文明实践主题党日活动。由办公室和第七、八、九、十检察部、检察技术信息处党支部组成的第一党建协作组赴鲁山县梁洼镇鹁鸽吴村开展“学雷锋我行动”文明实践主题党日活动,看望慰问抗美援朝老战士,并到梁洼革命纪念馆参观学习。

二是组织开展“红色传人”文明实践主题党日活动。由政治部、第五检察部、离退休干部处党支部组成的第二党建协作组,前往鲁山县团城乡“红二十五军”烈士陵园,聆听守陵员范钦宪讲述“红二十五军”烈士的感人事迹,通过瞻仰一位位革命烈士,追忆那段峥嵘的革命岁月,为革命先烈奋斗牺牲的精神而动容。

三是组织开展“传承红色基因 砥砺检察初心”主题党日活动。由第一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支队党支部组成的第三党建协作组,到郏县曹沟八路军豫西抗日纪念馆,共同探寻那段波澜壮阔的抗日历史。

四是组织开展“守社会秩序”文明实践主题党日活动。由检务督察处和第二、三、四、六检察部党支部组成的第四党建协作组开展“守社会秩序”文明实践主题党日活动。在长安大道和公正路交叉口,党员志愿者进行遵守社会秩序宣传,并劝导行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文明人、办文明事,随后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以实际行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市检察院组织的文明实践系列主题党日活动,是落实市委市直工委“机关党建业务工作与文明创建一体推进、深度融合”要求的具体举措,是“党建+文明创建”载体模式的积极探索,在培育干警文明素养、提升政治素质上收到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