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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规定 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安保工作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安全保障建设的通知》,研究制定五项举措,加强人民法庭安全保障建设,切实提高人民法庭的人防、物防、技防能力。

一是加强人员配备。相关基层法院结合各人民法庭具体情况,在力量配备上予以倾斜,各人民法庭至少配备2名具有安保能力、专门从事安保工作的安全员。有条件的人民法庭可以配备1名女性安保人员,强化安保力量。

二是强化教育管理。各基层法院院长、法庭庭长要扛稳压实安全管理第一责任。法庭与当地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制定联防联控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各院法警大队要加强对人民法庭安全工作的督察指导,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应急处突演练,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三是配齐安保装备。确立“法庭优先”原则,着力改善安保条件。人民法庭均要配备X光安检机、安检门等安防设备。法庭入口以及审判区域设置智能监控系统,实现与内网的兼容。为安全员配备防暴钢叉、手铐等安保装备,强化安保物防建设。

四是优化安防布局。建设专用安检值班室,形成专门的安检通道,确保日常进入法庭的外部人员逢进必检。审判区域尽可能设置在一楼,并与办公、生活区域分开,在工作通道处设置门禁系统,严防当事人随意进出办公、生活区域,坚决守住安全零事故底线。

五是提高经费保障。把人民法庭安保专用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中,并及时向上级法院报审,确保专款专用。进一步提高安保人员待遇水平,完善在工资奖励、晋级晋升等方面向人民法庭倾斜机制,为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