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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启动新一轮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积极落实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坚决制止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真实可靠。近日,市统计局下发《平顶山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平统[2015]14号),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新一轮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统计基础建设。统计机构设立、办公场所及设备、统计人员设置、统计负责人的指定及统计人员是否具备统计从业资格,是否按时参加统计继续教育。二是统计数据质量。调查单位联网直报数据质量情况,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是否建立统计台帐和统计原始记录,是否存在拒报、迟报统计资料现象等。

检查将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第一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相关统计调查单位进行自查。第二阶段,6月至11月底,市统计局将组织人员在自查的基础上,对有关调查单位进行统计数据质量抽查,对在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分门别类,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