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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党组召开“规范司法行为” 专题民主生活会

2月26日,市检察院党组以“严守党的纪律、规范司法行为”为主题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重点围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等内容,紧密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对照检查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摆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规范司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会前,市检察院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了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听取干警建议,认真对照自查,撰写自查材料,为开好这次民主生活会打下了坚实基础。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接着党组成员分别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就规范司法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开展了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上点出的问题、找出的根源对每一位同志都产生了震动,在思想上、灵魂上都烙下了深深的印迹。

最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海奎对民主生活会进行了总结。他指出,市检察院党组要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开好民主生活会是重点,但不是终点,这只是今年“规范司法行为”的一个好开端。下一步重点要在巩固民主生活会成果上下功夫,不断加强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一是要提高认识不马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的180多项依法治国举措中,涉及检察机关的就达46项,对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两级检察院要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紧盯问题不放松。要结合“规范司法年”专项整治工作,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预防等部门和环节,对照司法作风简单粗暴、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不到位和滥用强制措施、办案数据弄虚作假、滥用检察权利谋私利六个方面问题进行规范整改。三是要狠抓作风纪律不手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氛围。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以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为抓手,坚决反对和整治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反对和整治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持续整治各种“隐形”和“变种”问题。四是要落实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含糊。严格执行规范司法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规范司法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坚决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内部监督,积极推行落实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办案部门和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纠正机制和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大力开展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确保监督有效落实。持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深入贯彻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抓住案件信息公开这个重点,着力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检务公开网络,实现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公正,把重点工作、感人事迹及时向社会传递,努力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平顶山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