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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机关开展向王峰涛同志学习活动

近日,市公安局党委印发《关于开展向王峰涛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中深入开展向王峰涛同志学习的活动。

决定指出,王峰涛同志长期工作在公安基层一线,无论是在治安状况复杂的乡镇农村,还是在危险丛生的扫黑除恶最前沿,他爱岗敬业、忠诚履职,兢兢业业为民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献出了年轻的生命,赢得了党委政府的高度褒奖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先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获得个人嘉奖2次,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决定号召,全市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要学习王峰涛同志信念坚定、献身使命的崇高品质,永葆忠诚政治本色;学习他不怕牺牲、冲锋在前的英雄气概,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学习他立足本职、刻苦钻研的敬业精神,努力创造一流业绩;学习他心系群众、真诚奉献的朴素情怀,积极主动为民服务;学习他不逐名利、两袖清风的廉洁作风,树立清廉浩然正气。

决定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安民警要以王峰涛同志为榜样,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始终牢记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新时代职责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奋力推动新时代平顶山市公安工作实现新跨越,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为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持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做出新的更大贡献。